张京麒:当前我国环境监测管理思路
时间:2018-07-02 来源: 阅读:(1575)
张京麒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多次对生态文明与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全局性的变化与成就。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15年先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三年三个文件,今年3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将过去分散在国土、海洋、水利等六个部门的职能统一到生态环境部,步步深入,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力度之大,要求之高,前所未有。生态环境部正在按照有关部署和安排,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部以三个文件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与保障。统一规划布局,初步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全面设计,全国联网,设计一批依法追责的要求,不断完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布局,扩大监测范围,进一步提升对环境重点工作的支撑能力与水平。统一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准全。逐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各项工作,推动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深化机制体制改革,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客观。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强化部门合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从生态文明机构监管,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溯源体系等方面深化合作,目前已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完善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能力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健康发展。
张京麒也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思路,包含三个方面:在法律保障方面,将加快制定环境监测条例,立法层面强化法制建设,明确责任,规范监测行为,强化对监测违法行为的处罚;在监督检查方面,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在对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方面,生态环境部与国家相关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应按照国家机构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负责人及监测人对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严格规范评审行为,监管管理人员应提升管理水平。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